Liquid error (sections/custom_mobile-menu line 86): Expected handle to be a String but got LinkListDrop
  • Group 27 Login

和平之約 第 5 章,第 8 部分,“Brit Shalom”,作者:Rabbi Oury Cherki

大家好,我們繼續學習《和平之約》 一書中關於禁止謀殺的律法原則。禁止謀殺,從保護他人生命的意义上而言,就是不對他人生命造成傷害。在此,在第 19 節,我展開了对犹太律法的討論。這一點,有時可能是理論上的,但有悲劇性。塔木德中提到了這一律法原則:两人在沙漠中同行。在沙漠中同行是具有很大的危险性; 一个人需要水才能生存,而他們所携帶的水只够一个人飲用,而不是两个人都夠飲用。他们应该怎么做?

塔木德提到,其中一位先哲说他们都应该飲用,不然的話,一个人会看到另一个人的死亡。這是非常浪漫的,但不是 律法的原則(halacha)。正如 拉比亞基瓦(Rabbi Akiva) 所說,律法原則(halacha) 是:拥有水的那人应该喝水以拯救自己,即使这样做并没有拯救他的同伴。律法書說,“要爱人如己”,但律法書也說,“你的兄弟要與你一同生活”,也就是說:你的生命優先於你朋友的生命。

 

我們需要理解的是。这不是優先考虑自己的自私理由。相反,你处于這樣一種境地:要么是你活,要么是你朋友活。律法原則(halacha)說;你首先对自己负有直接责任。這就是我在这里閱讀的:“兩人在沙漠中同行,其中一位有足夠的水自救,另一位則沒有。此時,有水的那人沒有義務為另一位提供飲用水,因為自己的生命優先於他人的生命。

 

准确地說:雖然這裡寫著他没有義務把自己的水给同伴。但如果他愿意,他可以决定他同伴应该是活着的人,而不是他自己,主要目標是:至少挽救一条生命。但原则上,你的生命優先于你朋友的生命。

More Lessons on Brit Shalom

和平之約 第 5 章,第 7 部分,“Brit Shalom”,作者:Rabbi Oury Cherki

當然,如果有更简单的方法以預防謀殺,我們就不允許殺死追殺者。

和平之約 第 5 章,第 6 部分,Brit Shalom,作者:Rabbi Oury Cherki

諾亞公義的後裔 可以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以避免偶像崇拜、殺人,或者,他們可以被迫偶像崇拜,但殺人絕對禁止。

Search