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好。我們繼續學習《和平之約》第6章,關於家庭生活的主題。我們學習禁止性律法原則(Arayot)。
這是明確的禁止性原則,而不仅仅是之前的建議。有禁止的性關係列表——即律法書明确禁止所有人类,包括諾亞公義后裔的亲密關係。
諾亞公義的後裔被禁止進行以下列出性關係,一旦違背將因此受到惩罚。也就是說,明确表示禁止的行為同样会受到法院的惩罚。
這些禁止性律法原則如下:
第一:母親。禁止与母親发生性關係。虽然精神分析中提到俄狄浦斯情结(Oedipus complex),即男性渴望母親,但這是嚴厲禁止的。
第二:自己父親的妻子,即使父親的妻子不是自己的的生母,即便在父親去世后,也不可與自己的後母發生性關係。例如,父親在丧偶后另娶女子為妻——那个女人在父親去世後能被允许嫁给父親前妻所生的兒子嗎?答案是否定的; 這是也是被嚴禁的。
另外,已婚女性在婚姻關係尚存的前提下,不可與他人發生性關係,他人也不可與已婚女性發生性關係。這是律法禁止性原則,必須遵守。
禁止與自己的姐妹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有血緣關係。
姐妹有两种类型:来自生父或来自生母,這两種關係都列入禁止性律法原則。
还有部分今天可能并不總是很清晰的禁令:男性之间的關係,以及與動物的關係。也就是說,男性與男性之間,或人类男性与動物之間的性關係——都是严厉禁止的範疇。
此外,还有關於个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禁止性律法原則,或者至少应遵守的律法原則。,我們在下一講中會詳細討論這些禁止性律法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