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里,我们遇到了一个有趣的概念,关于诫命中 “shiurim”(定量與計量)的規定。現在我们具體解釋"Shiurrim"這一概念。
例如,律法書说:“你必吃得饱,又稱頌你的神。如果一个人吃的滿足,就有一条诫命 “Birkat Hamazon” (饭关于“shiurim”的概念 我們繼續講解和平之約第2章第8節。
后恩典),以感谢神的恩典,感謝讚美歸於我們的神。但是,如何定义滿足?什么狀態被认为是“滿足”?,因此有义务和責任做餐後感恩呢?以色列法律规定:當我們食用相当于鸡蛋大小的食物, 少于此數量不构成“滿足”;相当于鸡蛋或更多的數量则构成“滿足”。
諾亞公義的後裔是否受到以色列律法中这些特定量化措施的约束?而且還有很多这样的措施。答案是:諾亞公義的後裔不受這些量化規定的約束。
另外,人在什麼年齡有義務和責任持守律法?以色列律法规定了 13 岁。而對於諾亞公義的後裔而言,取决于孩子的情感和身体的成熟度。
在此,律法就变得很清楚了:以色列律法和誡命诫命中使用的定量和計量,例如橄榄或鸡蛋的大小,并不适用于諾亞公義的後裔。这是以色列人独特的規定,对諾亞公義的後裔而言,不具有强制性。基于此,我们也可以理解,年轻的諾亞公義後裔的孩子們可以不受这些诫命的约束。也就是说,一个年幼的孩子不能因为不遵守諾亞律法而被追究責任。諾亞公義後裔的孩子們從幾歲開始持守諾亞律法呢?这个年龄是由孩子成长的社会所决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