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们继续学习《和平之約》第四章,该章涉及有关禁止亵渎的律法原則。这项禁令适用于所有人,无论他们是以色列人民还是非以色列人民。
那么,这项禁令究竟包括什么呢?它是否包含了对至聖者 神- 感謝讚美歸於我們的神,我們所说的每一句話都不合適?是否有不恰当的表达?這些話語是非都属于禁止褻瀆的範圍?
在此,標準的 Halacha 将其缩小到非常具体的点:该禁止性誡命包括至聖者 神所有名字,也就是那些表明至聖者 神存在的名字,包括神的属性,例如慈悲或仁慈,以及任何明确被认为是指稱神的表述。
例如,在其他语言中,人们说 “God” 或 “Creator” 等等。此禁止性誡命适用于任何语言。此外,还禁止对至聖者 神 - 感謝讚美歸於我們的神 - 对天口出狂言或怨恨。
因此,敵對至聖者 神是被嚴厲禁止的,即使没有明確的怨恨或狂言,因为没有提及至聖者 神的名。但是,顯而易見这依然是不敬虔的。人们必须避免任何对神任何缺乏尊重的言語。
例如,人必须对父母表现出應有的尊重。当一个人不尊重父母时,他们也就是不尊重自己。同样,不尊重至聖者 神的人最终不会尊重神所创造的世界和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