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我們繼續學習和平之約(Brit Shalom)第 4 章,學習感謝讚美歸於神的祝福,因为神赐予我們所有。
当人听到感謝讚美歸於神的祝福時,應該怎麼做?當我們听到朋友將感謝讚美歸於神的祝福時,我們就回應 “阿们”。在此,我带出一條出现在 Shulchan Aruch 第 16 節中的律法原則:“當人听到朋友將感謝讚美歸於神的祝福時,就用“阿們”来回應,以表示贊同朋友所說的。也就是說,當你说“感謝讚美歸於神”等話語時,我说”阿們”,以表示同意你的話語。
当以色列人听到諾亞公義後裔(Ben Noah)說 感謝讚美歸於神的話語時,這一律法原則也同樣適用。也就是說,諾亞的公義後裔說出將感謝讚美歸於神的話語時,在場聽到的以色列人也應該回應“阿們”,只要他感謝讚美的是創造萬有的神,而不是其他實體。
不幸的是,我們也常看到有時拜偶像的人也提到神的名,但却打算用神的名来拜偶像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必须十分谨慎,不能用阿們来回應。
第 17 節:当我們从睡眠中醒来時,感谢神的存在是我們的習俗之一。感謝讚美歸於我們的神,使我們從每一次的睡眠中重獲生命力,這是我們的美好傳統。我們的禱告文如此寫道:感謝讚美你,永活的王,你以憐憫之心待我,重又賜回我的靈,你的信實何其廣大。
這段話非常深刻,核心就是:人通过感谢神的存在而接受自我,而不是哲學家说的:“我思故我在”。以色列人说:“我感恩,故我在”。也就是說,真正的存在來自於認識到我的存在是神願意我存在。为此,我们每天早上都说..「我感恩……」